第三讲 学会桥牌的另一个难点──计分
前两讲介绍了桥牌的叫牌和打牌的初步常识。这一讲是专讲桥牌的计分。
桥牌的叫牌与计分是分不开的。为什么要这么叫;叫到了定约之后,完成了或者失败了又如何处理,这些都同桥牌的计分息息相关。不懂得桥牌计分(包括算分和记分),不能算是学会了桥牌。
桥牌的计分比较复杂,它对叫牌的决策关系极大。叫得高一些还是低一些,甚至有时候需要作出牺牲叫。什么叫牺牲叫?就是明知己方完不成的定约,但是为了承担的罚分比对方完成定约所得的奖分要少时,宁肯牺牲受罚而抢做的定约。
简单地说,桥牌的计分可划分为以下几类:
第一类:称为基本分。
基本分根据定约方完成定约的情况而定。有将定约(也就是指定一种花色为将牌的定约)它的计算是这样的:方块、草花这两种花色,第一墩以20分计算,所以这两种花色被称为低级花色;而黑桃、红心这两种花色,第一墩以30分计算,所以它们被称为高级花色;无将定约的计算又有不同,它头一墩按40分计算,从第二墩起的其余墩数,都按每墩30分计算。请看下表所示:
|
无将 |
黑桃 |
红心 |
方块 |
草花 |
| 1 |
40分 |
30分 |
30分 |
20分 |
20分 |
| 2 |
70分 |
60分 |
60分 |
40分 |
40分 |
| 3 |
100分 |
90分 |
90分 |
60分 |
60分 |
| 4 |
130分 |
120分 |
120分 |
80分 |
80分 |
| 5 |
160分 |
150分 |
150分 |
100分 |
100分 |
以上计分都是指基数(即六墩)以上超过的墩数来计算的。如定约是1黑桃,正好完成即赢得七墩,则基本分应当是30分;如超额一墩,即赢得八墩,则基本分就该计60分。如定约从2无将,正好完成八墩,基本分为70分;如超额一墩即赢得九墩,则基本分就是100分。
这里,要强调地讲—下定约的基本分在100以下与100及100以上,有个严格的界限。这个界限,称之为“局”。100以下为未成局,100以上为成局。“未成局”与“成局”对于下面还要介绍的奖、罚分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。
方才介绍的一个表的数字告诉我们:定约要成局,无将定约只要三阶,即3NT就够了。而高级花色(黑桃或红心)要四阶,即4
或4
就够了。至于低级花色(方块或草花)要五阶,即5
或5
能凑满100分成局。
基本分,被加倍时怎么计算?如果被加倍的定约完成时,基本分也加倍计算,即乘2。
基本分在再加倍时怎么计算?如果完成定约时,定约的基本分部分再翻一番,也就是乘4。例如低级花色未加倍基本分第一墩20分,加倍为40分,再加倍为80分;高级花未加倍基本分第一墩30分,加倍为60分,再加倍为120分。
第二类:称为奖、罚分。—个定约,完成以后根据不同情况除基本分外,还要给予奖分。但完不成定约时要给予罚分。对被罚者的对方来说,罚分就是自己一方的奖分,即奖给胜利一方的奖分。
奖分可以分为以下六种:
1、超额完成定约,每超额一墩,记上基本分。也就是说,低级套定约超额一墩奖20分,超额二、三、四墩,分别是40、60、80分。高级套和无将定约,超额—墩奖30分,超额二、三、四墩,分别奖60、90、120分。
但是遇到加倍的定约,奖分相差很多。计算时又要根据以下两种情况(也就是无局还是有局的“局况”):
①当定约方处在“无局方”时,遇到加倍而超额完成定约时,每超过一墩奖100分。
②当定约方处在“在局方”时,遇到加倍而超额完成定约时,每超过一墩奖200分。
再加倍时的超额奖分分别根据有局方还是无局方,分数再番一番。
这里,顺便把“局况”的来由,再具体地解释一下。局况是桥牌的术话之一。按规定,基本分够100分时,即为成局。成局后这一方就称为有局方,否则就是无局方。这种计算方法从“盘式桥牌”的“三盘两胜制”(英文叫Rubber Bridge)定型的。现在,人们一般比赛桥牌,都按照固定的局况顺序打牌。局况分为以下四种:①双方无局,②南北有局,③东西有局,④双方有局。
2、凡完成加倍(或再加倍)定约时,另外奖励50分。
3、凡完成定约的奖分。分两种情况:
①未成局的定约,完成时奖50分。
②成局的定约,完成时奖分为:无局方奖300分,有局方奖500分。
4、完成小满贯定约(即定约为六阶)的奖分。无局方奖500分,有局方奖750分。
5、完成大满贯定约(即定约为七阶)的奖分。无用方奖1000分,有局方奖1500分。
6、击破敌方定约的奖分(也就是对定约方的罚分)规定如下:
①未加倍。每宕一墩,当定约方为无局时,奖防御方50分:当定约方为有局时,奖防御方100分。
②遇到加倍。当定约方为无局时,奖防御方100分,以后每宕一墩奖200分,为了便于记忆,简称为:“1、3、5、7、9”。当定约方有局时,宕一墩奖防御方200分,以后每墩奖300分,简称为:“2、5、8、11,14”。
以上宕分,遇到再加倍则奖分再乘2。
现在,让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计分。
例一;南北有局,南打4
定约,被加倍。定约人只拿到七墩牌,应如何计分?
答:有局方每宕一墩,加倍是按“2、5、8、11、14”计算,定约人不足定约数三墩,应当是东西得800分。
例二:还是以上例子。但定约人拿到了十墩。应如何计分?
答:南北有局打成4
定约,基本分120分,被加倍应翻一番成为240分;加上完成加倍的定约另奖50分;再加上有局方完成成局的定约奖励500分。这样,240+50+500=790分。南北应得790分。
例三:南北有局,南打2
定约,被加倍,再加倍。结果超额两墩,即南拿到十墩牌,如何计分?
答:南北有局,2
再加倍定约,基本分为60×4=240分;由于再加倍基本分超过100就已成局,而有局方完成定约奖500分;再加上完成再加倍定约另奖50分;此外,超额两墩,有局方再加倍为200×2×3=800分。因此,南北的得分为240十500十50十800=1590分。
最后,桥牌上的计分,在比赛时还要换算为国际比赛分(IMP),见上期“怎样计分”。(待续)OK